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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杭州:新增并网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10%配置储能

  • 2024-03-21

3月20日,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公告指出,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在全市域开展光伏、风电资源普查,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重点开发集中式光伏电站,充分利用坑塘水面、废旧矿山、封场填埋场、山间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渔伏、整村推进光伏、园区光储直柔一体化等新型开发模式,不断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新场景。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碲化镉、钙钛矿等技术迭代应用,加强BIPV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2025年、2030年,光伏装机分别达到480万千瓦、650万千瓦。加快分散式风电建设,鼓励钱塘江滩涂等风力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到2025年,确保装机达到10万千瓦,力争20万千瓦。有序推进老旧水电增效扩容,因地制宜开展沼气、农林生物质、垃圾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地热、水源热泵、光热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

推动电源侧多能互补,开展风、光、经灵活性改造的传统火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调配互补。全面挖掘工业生产、商业楼宇、数据中心、充电桩等领域的柔性可调节资源,试点建设虚拟电厂。引导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储能,新增并网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推动用户侧储能发展,开展水系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加快推进建德乌龙山、桐庐白云源等抽蓄项目建设。推动坚强智慧电网建设,加快可再生电力送出通道建设,推动农村配电网和配电系统升级。

原文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积极推进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市发改委牵头起草了《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3月20日-3月29日。

如有意见建议,可向市发改委反馈。

联系电话: 85253486。

杭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对口支援和区域合作局)

2024年3月20日

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战略决策部署,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碳达峰实施方案有关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经济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碳达峰碳中和工作总体部署和碳达峰试点建设有关要求,充分发挥杭州市数字、科技和制度三大优势,创新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路径,着力打造成为全国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为全国产业轻量型城市实现碳达峰提供杭州经验。

(二)试点定位

碳达峰数智赋能标杆区。充分发挥杭州数字技术优势,探索打造基于城市大脑总体框架的1个能源双碳智慧大脑、N个应用场景的双碳智治体系,探索建立以电力等高频监测数据为基础的碳排放核算模型和覆盖高耗能行业的企业碳账户,推动建设一批双碳数字治理应用场景,探索数智赋能碳达峰工作的新思路和新举措,为全国碳达峰数字治理树立标杆。

碳达峰科技引领样板区。锚定习近平总书记赋予的“创新活力之城”定位,以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契机,夯实双碳科技人才根基,完善科技创新激励制度,构建双碳成果转化服务体系,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全力增强绿色低碳创新策源力、技术供给力、成果转化力,努力打造成为全国绿色低碳科技创新样板区。

碳达峰制度创新示范区。不断深化高碳低效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健全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和碳排放“双控”制度,探索构建城市有机更新引领城市低碳发展机制和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认证体系,加快推进金融支持政策和市场化运行机制建设,在政策制度方面开展创新探索和实践。

(三)试点目标

以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引领杭州市碳达峰总体工作,加快建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数智治理体系,建设破解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瓶颈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政策制度体系,推动绿色低碳理念转化为全体人民的行动自觉,凝练形成一批示范效应突出的碳达峰实践经验,打造“协同城市发展、突出创新引领、媲美国际先进”的全国碳达峰试点杭州样板,为全国城市碳达峰作出引领示范。

到2025年,“双碳”数智赋能行动取得积极进展,全市能源结构持续优化,能源利用效率不断提升,城乡建设、交通等重点领域绿色低碳发展取得显著成效,总结凝练形成一批绿色低碳发展经验和模式。到2030年,全面建成全国碳达峰数智治理标杆区、科技引领样板区和制度创新示范区,探索形成产业轻量型城市碳达峰实现路径,为全国同类型城市碳达峰工作提供杭州经验。

二、主要任务

(一)建立“双碳”智治架构体系

1.构建“双碳”智治架构体系。依托城市大脑2.0建设,谋划打造1个能源“双碳”智慧大脑、N个应用场景的“双碳”数智治理体系。加快能源和碳排放数据库建设,运用先进模型算法工具,打造一批特色应用场景,完善政策制度、标准规范、组织保障,构建“四横三纵”“双碳”智治总体构架,实现政府治碳“一站通”、企业减碳“一网清”、个人低碳“一键惠”。[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2.探索开展企业碳账户应用建设。加强企业用能数据监测,构建以电力等高频监测数据为基础的碳排放核算模型,建立覆盖高耗能行业的企业碳账户,并探索建立基于企业碳账户的数字治理新机制,开展用能预算、碳预算分级管理,打通节能审查、用能权确权、能耗监测、能效管理、节能诊断等关键环节,构建能耗和碳排放监测预警闭环机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3.丰富“双碳”多跨应用场景。建设一批“双碳”数字治理应用,建设碳达峰试点进程跟踪、碳统计核算、碳预算、项目碳评价、用能预算管理等场景,深化建筑绿色数字化监管、交通治理在线等场景,推进减污降碳协同管理数字化平台建设,实现“双碳”治理全链式闭环管理。鼓励企业建设一批应用场景,持续迭代能源管家应用,重点开发碳足迹、绿色金融、绿色技术交易应用,鼓励互联网企业创新企业数字降碳应用新场景。推进个人端应用场景建设,开发碳普惠、绿色出行等应用场景,完善个人碳积分机制,建立“绿色行为识别-碳积分核算-兑现”的服务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二)实施城乡建设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4.完善绿色建筑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严格执行新修订的浙江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绿色建筑设计标准等绿色低碳标准。执行《杭州市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修编(2022-2030)》,在土地出让(划拨)阶段落实绿色建筑指标要求。制定实施《杭州市绿色建筑低碳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3-2025)》。在全市推广应用“浙里绿建通”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平台,从规划、设计、施工、竣工、运行等阶段对绿色建筑实行全生命周期管理。[责任单位: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

5.创新推动城市绿色更新。推进新一轮城市更新,分类推进设备更新改造,在城市老旧小区、未来社区、城市综合体和工业园区等领域打造降能耗、降成本的城市绿色更新新单元。制定实施《杭州市城市更新公共建筑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推广“物联网+节能降碳”新模式,分批分类有序推进城区建筑楼宇开展轻量化、数智化节能改造。深化绿色建材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应用。持续扩大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高新区(滨江)、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政府]

6.加快推进低(零)碳建筑示范试点。加快推进高星级绿色建筑、近零(含超低、零)能耗建筑、绿色生态城区试点项目建设,探索开展零碳/近零碳区域试点。推进上城、拱墅、西湖、滨江等绿色建筑重点发展区高星级两个“百分百”建设。在亚运村、钱江新城二期、杭州西站枢纽、杭钢新城等示范区域开展绿色生态城区试点建设,到2025年,全市实施高星级绿色建筑标识示范项目不少于85项,各区、县(市)培育至少1个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试点。[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投集团、市交投集团、市商旅集团(运河集团)、市钱江新城管委会]

(三)实施交通多侧协同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7.全面推广新能源交通工具。新增或更新的城市公交(应急保障车及特殊需求除外)、公务用车(机要通信用车、老干部服务用车)、出租车(网约车车价15万以上的除外)新能源比例为100%,持续加大邮政快递配送车辆、其他公务用车新能源化更新力度。加快淘汰国四及以下标准柴油货车,到2025年,完成60%国四及以下标准老旧柴油货车淘汰(行驶证初次登记时间在2015年12月31日前)。以区域试点为带动,推动城市集卡、砼运输车等电动化转型。研究推行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船舶更新支持政策,优先推进西湖、西溪、湘湖、千岛湖小型客旅船舶新能源或清洁能源替代。(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市公安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城管局、市邮政管理局、市城投集团)

8.强化多式联运体系建设。围绕国际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建设,着力打造萧山国际机场“空公铁”联运枢纽和萧山白鹿塘“铁公水”联运枢纽,构建高效运行的多式联运体系。深入推进“公转水”,加快完善市域内河航道,着力提升与浙北高等级航道网连通度,杭州设计水运通行能力提高至8000万吨/年;优化“十里埠-东洲-乍浦”外贸集装箱等精品航线,谋划与绍兴合作建设出海港,引导大宗货物跨省运输“公转水”,2025年内河水路货运周转量较2020年增长35%。深入推进“公转铁”,推进专用线、货运枢纽等项目建设,谋划实施金千货运铁路升级改造。实施“绿色物流”示范工程,研究划定城市绿色物流区,逐步管控绿色物流区内燃油货车通行。2025年、2030年多式联运推动营运交通碳排放强度分别较2020年下降6%、16%。[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杭州铁路办事处、市交投集团]

9.实施交通运输场站绿色低碳升级。以杭淳开高速为试点,探索低碳(零碳)高速建设模式,积极推进低碳高速公路服务区建设。以钱塘枢纽为重点,推进低碳客运枢纽建设。推进码头岸电设施建设,新改扩建码头100%配备岸电,推广码头港作机械电气化或新能源替代,打造一批低碳码头范例。推进美丽公路和美丽航道建设。加大公共充电站建设,形成城市五分钟、城乡半小时充电圈,实现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设施全覆盖。(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城管局,市交投集团、市城投集团)

10.构建绿色优享公交出行杭州范例。完善“以轨道交通为主体、常规公交为基础、慢行交通为补充”的多元化绿色交通出行体系。推行无感支付、智能引导等智慧交通服务全覆盖;推广公交片区综合治理,持续推进公交线网优化,提升公交服务精细化和体验感。推进公共交通“一码”通行,落实公交票价优惠政策。进一步优化小红车服务系统,推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有序管理。鼓励市地铁集团、公交集团与央企合作,在全国率先探索建立燃油车主绿色出行及碳减排市场化推动机制。到2025年,中心城区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5%以上。(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城管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市地铁集团、市城投集团)

(四)实施能源低碳转型攻坚行动

11.加快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在全市域开展光伏、风电资源普查,加大新能源开发力度。重点开发集中式光伏电站,充分利用坑塘水面、废旧矿山、封场填埋场、山间林地等资源,因地制宜建设渔伏、整村推进光伏、园区光储直柔一体化等新型开发模式,不断拓展分布式光伏应用新场景。大力推进光伏建筑一体化,推动碲化镉、钙钛矿等技术迭代应用,加强BIPV与装配式建筑融合发展。2025年、2030年,光伏装机分别达到480万千瓦、650万千瓦。加快分散式风电建设,鼓励钱塘江滩涂等风力资源丰富地区,建设分散式风电项目,到2025年,确保装机达到10万千瓦,力争20万千瓦。有序推进老旧水电增效扩容,因地制宜开展沼气、农林生物质、垃圾等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积极探索氢能、地热、水源热泵、光热等新型能源开发利用,不断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局、市林水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

12.推动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严控新增耗煤项目,新、改、扩建项目严格实施煤炭减量替代。加快燃煤设施改造提升,推进掺煤垃圾焚烧发电企业锅炉技改或清洁能源替代;探索实施水泥行业燃料替代项目;2025年底前,全面淘汰35蒸吨/小时以下燃煤锅炉和中温中压燃煤热电联产锅炉。“十四五”期间,规上工业煤炭消费量下降5%。积极扩展天然气应用领域,加快富阳燃机发电项目和南部应急气源站建设,推动高效燃机和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站应用。鼓励燃煤热电企业实施天然气改造,持续深化工业锅炉“煤改气”。到2025年,上城区、西湖区、拱墅区和高新区(滨江)管道燃气普及率达到95%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投促局,市城投集团]

13.加快氢能布局和应用。加强与央企合作,积极探索开展开展海上风电、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制氢项目。依托“杭甬双城记”,探索打通海上绿氢水陆运输通道。依托相关企业积极引进和培育氢燃料电池及其关键零部件项目,布局绿色制氢、储氢和运氢装备项目。推动氢能源示范应用,加快重载货车、工程车辆、特种车辆、冷链物流车的氢燃料电池汽车应用场景构建,发展以氢燃料电池为动力的海洋及内河运输船舶,争取加入浙江省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区(点)和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完善加氢站布局,鼓励利用现有加油(气)、充电以及综合供能服务站等场址实施加氢站改扩建工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城投集团]

14.扩大外来绿电规模。创新合作模式,探索与杭州市协作结对地区建立能源合作机制,鼓励市城投集团等市属国有企业走出去,投资建设或收购省外重大能源项目。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为契机,提升绿电交易规模,提升跨省区绿电输送规模,适时实施高耗能企业绿电消费配额制。扩大绿证交易规模,加快杭州市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档立卡和绿证核发,鼓励新上项目、存量高耗能项目、外向型企业、行业龙头企业通过购买省外绿证提升可再生能源消费比例。[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

15.加快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电源侧多能互补,开展风、光、经灵活性改造的传统火电、地源热泵、水源热泵、余热利用等多种能源调配互补。全面挖掘工业生产、商业楼宇、数据中心、充电桩等领域的柔性可调节资源,试点建设虚拟电厂。引导可再生能源项目配套储能,新增并网的风电和集中式光伏按照不低于装机容量10%配置储能,合理布局电网侧储能,推动用户侧储能发展,开展水系电池、液流电池、氢储能新型储能技术示范,加快推进建德乌龙山、桐庐白云源等抽蓄项目建设。推动坚强智慧电网建设,加快可再生电力送出通道建设,推动农村配电网和配电系统升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水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市城投集团]

(五)实施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攻坚行动

16.加快培育五大产业生态圈。聚焦“5+3”现代产业体系,实施产业链“链长制”,加快推进智能物联、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新材料和绿色能源五大产业生态圈高端化、绿色化发展。落实推进绿色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做强风电、光伏、储能、氢能等新型能源产业,到2025年,力争培育“雄鹰”“鲲鹏”绿色能源企业各10家,绿色能源产业实现工业产值突破3000亿元。迭代升级数字经济,以全球视野谋划推动“中国数谷”建设。[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科技局、市投促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高新区(滨江)政府]

17.加快传统产业绿色转型。持续开展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严格落实亩均论英雄体系,加快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十四五”期间,累计整治高耗低效企业3000家,盘活低效用地6万亩。推进数字经济与制造业融合发展,推广“产业大脑+未来工厂”、“互联网+制造”等新模式,全面推升纺织化纤、精细化工、电气机械、食品饮料等4个千亿级产业发展质效,建设国家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示范区。全面落实工业领域碳达峰方案,实施建材、化工、纺织化纤等重点行业碳达峰工程。(责任单位:市经信局)

18.加快绿色供应链构建。支持汽车、电子电器、通信、大型成套装备、纺织等行业龙头企业,以绿色供应标准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为支持,加快构建数据支撑、网络共享、智能协作的绿色供应链管理体系,培育一批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以产业链“链主企业”为关键节点,鼓励开展“点对点”企业间循环生产模式,构建上下游联动的绿色低碳产业链供应链,到2025年,累计培育25家国家级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19.加快绿色低碳园区建设。落实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鼓励重点开发区(园区)编制碳达峰方案。结合探索杭州市低(零)碳园区标准,实施绿色低碳工厂(园区)创建工程,到2025年,市级及以上绿色工业园区达到10个,绿色低碳工厂达到400家。[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

(六)实施节能提效攻坚行动

20.严控“两高”项目盲目发展。重点行业企业新改扩建项目达到国家能效标杆水平,提高项目单位增加值能耗准入标准,高于标准的项目用能严格执行等量或减量替代政策。加大传统高耗能产业转型升级,到2025年累计腾出用能空间80万吨标煤以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

21.开展园区新型供能模式试点。开展区域综合能源试点,依托东部湾新城、临空经济示范区等试点,探索以微电网为、分布式、多能互补、区域集中供能为特点的新型园区供能模式,到2030年全市建成新型供能园区10个以上,园区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达到50%以上。实施热电、建材、化纤、印染、化工等行业能效领跑者计划,树立行业能效领跑标杆,引导高耗能行业企业通过压缩产能、工艺改进、产业链延伸等技术措施,不断压减用能。[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城投集团]

22.强化能效诊断推进大规模设备更新。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节能减碳专项资金予以支持,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用能企业能效诊断,到2025年,完成500家企业能效诊断和节能技改,实现节能量10万吨标煤以上。加强公共机构节能引领,完善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费统计体系。将年综合能耗超过1万吨标准煤的数据中心全部纳入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系统。开展能源计量审查,推广公共机构绿色数据中心服务认证制度。从2024年1月起,新建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PUE不超过1.2。落实国家、省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推进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开展设备节能更新行动,加大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装备推广应用力度,鼓励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能源托管等新型合作模式,推进锅炉、空压机、变压器、电机、风机、泵、换热器等设备节能更新改造和能效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七)实施资源循环利用攻坚行动

23.构建企业绿色微循环。实施企业清洁生产行动,推动企业建立智能环境数据感知体系,持续实施传统行业清洁化改造,创新开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清洁生产改造,推动快递、物流、电子商务等企业绿色包装,“十四五”期间,累计完成6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聚焦建材、纺织印染、化工等重点行业,推动建立原料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可循环的企业内部循环链接。支持企业开展绿色设计,到2025年,培育10家国家级工业产品绿色设计示范企业。[责任单位: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

24.优化产业绿色中循环。全面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推动园区制定综合能源资源一体化解决方案,实施工业园区分布式光伏发电、集中供热、污染集中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园区能源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废物交换利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到2025年,全市产业园区资源产出率提高25%,满足条件的省级以上园区全部实施循环化改造。以深化电力市场化改革为抓手,提高园区绿电消费比例,探索将绿电消费比例纳入开发区(园区)考核和绿色低碳工业园区的评估体系。按照“横向耦合、纵向延伸、循环链接”的原则,加快纺织印染、生物医药、高端装备制造、精细化工、建材及塑料可回收物等产业(产品)绿色循环化改造,鼓励支持向上下游产业延伸,建立从原料生产到终端消费的全产业链,打造若干标志性循环经济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25.推进社会绿色大循环。深化全域“无废城市”建设,打造全国“无废第一城”,率先建成全省五星级“无废城市”,首批建成全国“无废城市”建设标杆。深入推进废旧物资循环利用试点城市建设,推动废旧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加快推进标准化分拣中心建设,到2025年,主要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60%以上,城区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实现全覆盖,各区、县(市)至少建成1座以上标准化分拣中心,全市力争建成4个绿色分拣中心。大力推广“互联网+回收模式”,完善废旧家电、车用动力电池、报废机动车等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实施汽车、家电产品、家装消费品等以旧换新行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商务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八)实施减污降碳协同增效攻坚行动

26.开展现代化国际大城市减污降碳协同创新试点。高标准制定试点建设实施方案,建立工作任务清单、政策清单、项目清单、技术清单等4张清单。开发应用减污降碳协同企业指数,打造协同管理数智平台。完善碳排放在线监测网络体系,开展模拟反演研究,掌握全市碳排放时空分布规律。加快建设高精度温室气体监测网络,构建高质量城市碳监测评估体系。到2025年,创建10个及以上县市区和园区减污降碳协同试点,建设20个及以上减污降碳协同标杆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27.实施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工程。采用先进绿色节能技术设备、工艺以及数字化技术,推动一批环境基础设施提标改造、节能减排,有序推进焚烧设施提标改造,逐步淘汰流化床焚烧炉工艺,加强焚烧处理余热、餐厨垃圾处理沼气资源化利用。推进污水池顶盖光伏利用或碳汇开发,促进污水处理余热利用,推广建设智慧水务管理系统。强化环境基础设施二次污染防治能力。持续推进环境市政基础设施等设备更新。[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城投集团]

(九)实施碳汇能力巩固提升攻坚行动

28.提升市域生态碳汇能力。持续推进森林城市与生态园林城市建设,实施森林抚育、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等工程,积极创建国际湿地城市,到2025年,森林覆盖率稳定在65%以上,森林蓄积量7900万立方米以上,全市湿地率稳定在8%左右。实施公园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逐步形成“郊野公园-城市公园-社区公园-口袋公园”四级体系,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积极推进生态廊道、生态绿道建设。[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建委、市园文局、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29.挖掘农业减碳增汇潜力。实施低碳生态农场和低碳生态农业试验区培育工程,大力推进EOD建设模式,协同推进农业农村生态保护、农业面源污染和绿色低碳种养殖,发展减碳增汇型农业,推进光伏、浅层地温能在农业生产中应用,探索低(零)碳田园路径,强化秸秆、农膜、农林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推广临安区农林废弃物处理模式。持续实施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到2025年,建成3个左右低碳生态农业试验区,150个以上低碳生态农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临安区政府,市农发集团]

30.探索增汇共富协同路径。创新林业碳汇培育管理和价值转化模式,完善淳安“国储林+碳汇林”模式,适时加以推广。依托国储林开发建设,有序开展碳信用机制下林业碳汇项目开发。探索创新林业碳汇+金融工具、生态司法等价值转化模式。[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检察院,淳安县政府,市农发集团]

(十)实施区、县(市)达峰示范攻坚行动

31.探索城市更新绿色低碳新模式。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高新(滨江)区结合城市更新,开展公共建筑轻量化节能降碳技术改造,以公共机构、国有物业、商业综合体为重点对象,推广“物联网+节能降碳”新模式,开展智慧照明、暖通变频、节能控制,实现跨系统节能控制,建立节能减碳开源社区,形成低碳生态共建模式。

32.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临平区大力发展绿色低碳产业,前瞻布局风力发电机组部件、柔性薄膜太阳能电池及组件、燃气轮机及联合循环发展等绿色能源装备产业。富阳区以造纸产业绿色转型为契机,加快中节能(富阳)环保产业园建设,打造绿色产业新样板;加快省级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打造全省最为完善的固体废物和餐厨垃圾循环经济产业链。桐庐县推进快递行业全链条降碳,开展快递塑料污染治理,推广使用绿色包装材料,加快运输车辆的新能源替代,加快在“三通一达”旗下物流园区布局屋顶分布式光伏电站,迭代快递物流“双碳”场景建设。建德市加快传统产业绿色低碳转型,做大做强“精细化工”,积极发展“绿色建材”,打造以“氯-硅-磷”为标志的精细化工典型循环经济产业链;积极打造浙西储能中心;探索城市集卡电动化路径;探索开展典型货运源头企业多式联运方式;积极推进优质农产品碳足迹认证和碳标签发布。

33.积极开展改革制度创新。临安区探索开展碳排放评价制度,创新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碳前置评价机制,开发项目能碳预评估数字化应用场景,承担省“双碳”数智平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碳排放评价制度建设试点;大力推进“每人一千瓦”光伏行动。萧山区打造“双碳”大脑平台赋能数字治理,开展天然气、电力等数据资源归集共享,开展用能预算化管理,引导重点用能企业规范有序、合理用能,升级迭代“能耗双控码”,实现服务用户“一终端”,开展碳排放统计核算(速算)体系和纺织产品碳足迹省级试点。淳安县创新“国储林+林业碳票”模式,探索林业碳汇价值转化新路径。

34.培育一批绿色低碳新模式。钱塘区进一步总结深化医药港模式,全面推广区域综合供能新模式;在前进智造园率先探索打造零碳园区。余杭区打造“虎哥回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探索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前端收集一站式、循环利用一条链、智慧监管一张网”的城市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深化“一键回收”数智低碳应用,开发再生资源碳减排核算方法学,探索建立居民碳账户。


三、科技创新

以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契机,构建集研发、验证、转化为一体的市场化科技创新体系,努力建设“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双碳”科研平台集聚地和“双碳”成果转化首选地,全力打造碳达峰科技引领样板区。

(一)打造“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

35.聚焦创新清单和项目清单,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储能、光伏、风电、节能环保等产业链为重点,瞄准世界前沿,强化跟踪服务,动态制定发布碳达峰碳中和“创新清单”。实施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项目清单”,常态化开展碳达峰碳中和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征集和申报工作,推行“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科技攻关模式,力争每年实施15-20个重大项目。支持重点排放行业链主企业牵头,高校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协同的创新联合体建设,推进“双碳”技术联合攻关。推进碳捕集利用技术研发攻关,探索在市域水泥、热电、化工等行业探索开展应用试点,加大碳捕集利用企业招引和培育,构建CO2回收利用产业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36.聚焦政策清单,完善科技创新激励制度。进一步落实《杭州市重点科研计划项目管理办法》,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科技研发项目的支持。落实《关于打造全国专精特新名城的实施意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加快科技企业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等政策,加大对企业研发投入的资助力度。支持高校、科研院所、国有企业等申请开展职务科技成果赋权改革试点。(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

(二)打造“双碳”科研平台集聚地

37.依托新型实验室体系建设,打造一批高能级“双碳”科研平台。支持白马湖实验室(能源和碳中和浙江省实验室)建设,争取纳入国家能源和“双碳”战略力量培育体系;鼓励支持之江实验室、湖畔实验室等将“双碳”技术纳入研究方向,开展跨学科科技攻关。支持在杭高校建立“双碳”科研平台,支持浙江大学碳中和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碳中和创新研究院做大做强,支持浙大城市学院深化中国城市低碳建设水平指数研究。支持在杭行业龙头企业聚焦行业绿色低碳发展需求,联合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建设技术研发中心、企业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开展产业链协同创新。到2025年建设省级(重点)研究院5家,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20家,新增绿色低碳技术领域高新技术企业100家。[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三)打造“双碳”成果转化首选地

38.聚焦“两中心建设”,完善“双碳”成果转化服务体系。依托全国科技成果概念验证之都创建,支持各类创新主体建设“双碳”成果概念验证中心,到2025年绿色能源概念验证中心达到3家以上。加快建设杭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开发构建线上交易平台,完善成果转化垂直应用大模型;鼓励各区、县(市)建设分中心,形成市区两级成果转化“1+N”网络。支持建设众创空间、科技企业孵化器、成果转化园等创新创业载体,完善“验证-孵化-小试-中试-熟化-产业化”科技成果转化链条。到2025年推动50项“双碳”科技成果转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9.聚焦本地化转化应用,打造“双碳”科技成果转化杭州模式。落实《构筑科技成果转移转化首选地的若干政策措施》,推进科技成果在杭转化。引导市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完善运营机制,开展先投后股等试点,强化对“双碳”技术成果转化的引导力度。常态化开展“百名专家千项成果对接万家企业”活动,提升科技需求企业画像精准度和科技供需对接匹配度。深化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合作,拓宽全球技术杭州应用渠道。推动“双碳”技术在杭开展路演,积极承办全国性“双碳”成果交易展会、技术创新大赛等活动,打响首选地品牌。[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国资委]

(四)夯实“双碳”科技人才根基

40.依托国家、省、市人才计划,着力招引、培育高层次“双碳”人才。深化“三定三评”人才评价机制改革,优化升级‘杭帮彩’人才服务机制,着力提升人才发展环境。到2025年力争引进10名以上“双碳”领域高层次领军人才和青年人才,培育引进5个以上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才办)、市人社局、市科技局]

四、制度创新

(一)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立法

41.制定出台《杭州市生态文明之都建设条例》。以立法形式固化碳核算、碳“双控”、碳预算管理、碳标准等碳达峰碳中和制度,明确清洁能源、绿色生产、绿色建筑、绿色交通、绿色低碳农业、循环经济等重点领域政策制度。[责任单位:市人大常委会环保工委、市司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二)探索碳排放核算+预算制度

42.探索建立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积极争取国家、省支持,在编制市级层面简易能源平衡表及设区市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进行先行先试,探索研究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的衔接机制。依托企业碳账户建设,探索研究建立企业端碳排放数据核算(速算)体系。在萧山区率先试点建设碳排放统计核算(速算)体系,开展六大领域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研究。统筹编制市区两级温室气体排放清单。[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萧山区政府]

43.探索建立全市碳排放预算管理体系。试点推进碳“双控”制度,建立能源“双控”向碳“双控”转变的衔接机制。研究编制市级碳排放预算管理方案,探索建立碳排放总量分解落实机制,确定各区、县(市)、重点领域、行业、企业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及任务。以企业碳账户、公共机构碳账户试点为基础,探索碳排放统计核算数据在目标分解、评估测算、信息披露等方面的预算管理应用场景。[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经信局]

(三)探索实施项目碳评制度

44.完善项目能效评估与管理机制。实施在建“两高一低”项目清单管理制度,依法依规按照行业能耗限额准入标准加强项目管理。强化新建项目能耗“双控”影响评估和用能指标来源审查,建立完善重点行业产能、能耗、煤耗等量替代制度。强化项目节能审查,依法查处未批先建、批建不符等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45.探索项目碳效准入机制。修订完善《杭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探索建立项目碳排放准入和退出标准。实施项目碳评“一区一行业”试点,推动临安区率先开展固定资产投资碳排放评价制度试点,研究提出覆盖项目预评估、项目审批、项目建设与项目投产等四个环节全流程管制机制;依托现有项目能评制度,选择一个高耗能行业开展项目能评+碳评试点,研究制定项目能评+碳评管理办法,出台项目能源+碳评报告编制大纲。发挥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加强对新上项目的能效和碳效监测,加强监察和审计。探索开展项目碳评结果的多元应用,支持项目碳评在项目准入、碳预算、绿色金融、专项资金等方面的应用。依托企业碳账户建设,将碳排放强度纳入“亩均论英雄” 指标体系。[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投促局、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

(四)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

46.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公共交易平台。积极争取设立碳期货交易所,研究明确目标定位、运营机制、产品交易规则等。深化与国家绿色技术交易中心合作,加大成果在杭产业化,建立绿色技术转化长效机制。加快建设杭州市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开发构建线上交易平台,完善成果转化垂直应用大模型。鼓励各区、县(市)建设分中心,形成市区两级成果转化“1+N”网络。[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科技局]

47.完善绿电绿证交易机制。探索绿电绿证交易与重点用能单位用能预算管理相衔接,企业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企业年度用能预算考核范围。加强重点行业企业使用绿色电力刚性约束,对于超出年度基准能耗的重点行业企业,超过部分应购买相同数量的省外绿证。[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

48.依托个人碳账户探索建立碳积分和碳普惠制度。依托绿色出行平台和余杭区一键回收平台等,迭代升级打造绿色出行和生活垃圾分类碳普惠平台,完善居民绿色低碳行为积分方法学,探索建立居民碳账户。拓宽绿色低碳积分权益兑付渠道,依托杭州市能源双碳大脑,探索建立“碳普惠积分兑付超市”。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商业机构等拓展碳积分使用渠道,在企业碳中和、大型活动碳中和等工作中探索碳积分使用方式,促进碳积分和碳普惠体系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体育局、市商务局,余杭区政府]

(四)探索城市绿色更新机制

49.创新绿色更新模式方法。强化绿色更新导向指引,研究制定《杭州市城市更新条例》。深入总结城市更新示范项目绿色低碳改造,研究制定老旧小区、工业园区、商贸综合体、办公楼宇等绿色更新指南或设计导则。研究建立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公众参与的可持续更新模式、社会综合治理模式、存量资源统筹利用方式、长效运营模式、投融资模式、城市体检与城市绿色更新衔接机制等,到2025年,推动实施城市更新改革事项13项。[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国资委]

50.强化建筑碳排放数智管理。依托杭州市建筑绿色低碳数字化监管平台,开发城市绿色更新模块,从项目申报、规划设计、建设实施、验收、运营评估各环节实施闭环监管。依托杭州市CIM平台,建设“CIM+”建筑能效监管应用场景,逐步将建筑能效监管扩展到商业建筑,探索建筑能效分类管控模式。[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国网杭州供电公司]

51.建立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建筑评估机制。研究制定《杭州市绿色金融支持绿色低碳建筑项目评估实施规程》,对绿色建筑、超低能耗近零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既有建筑节能绿色化改造、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等项目开展与评价评估工作。(责任单位:市建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2.推动区域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政策创新。以东部湾新城区域绿色化更新为试点,制定出台《关于东部湾新城打造钱塘可再生能源区域集中供能示范区的实施意见》,推进东部湾新城能源基础设施高能级建设,探索将能源站用房(不含站房内生产工艺设备)和供能管网系统等区域绿色低碳基础设施建设费用纳入经营性用地收储的配套基础设施一并实施。(责任单位:钱塘区政府,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财政局)

(五)打造“杭碳”绿色金融品牌

53.探索完善绿色低碳项目授信制度。依托能源双碳大脑,完善绿色金融融资企业评价体系。动态构建绿色低碳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项目、绿色低碳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三张清单”。推动杭州银行、兴业银行杭州分行等制定出台支持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的绿色金融一揽子行动方案,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实施差异化授信管理机制和差异化利率定价机制,对市级以上低碳园区试点重点给予授信支持。[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杭州银行]

54.创新转型金融服务。探索制定《转型金融支持目录》,聚焦传统高碳行业企业转型需求,针对性制定行业转型指引路径,建立转型企业和转型项目库。依托能源双碳平台,依据企业碳强度水平和碳减排情况,创新“碳效贷”“转型贷”等金融产品服务。(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5.探索建设碳金融应用场景。依托省企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杭州市能源“双碳”数智平台和杭州金融综合服务平台等,建立数字化碳信息共享机制。开展“碳账户金融” 等应用场景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投融资服务专区建设。[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56.拓宽绿色低碳发展资金渠道。鼓励各金融机构向上争取专项信贷额度。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大力发展绿色贷款、绿色股权、绿色债券、绿色保险、绿色基金等金融工具,探索以碳汇、绿证、碳排放权等为标的物的绿色金融信贷。(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57.完善绿色金融考核激励制度。鼓励金融机构创设绿色专营支行、绿色金融职能管理部门,在资源配置、产品创新、审批权限等方面给与政策倾斜。有条件的区、县(市)探索建立绿色贷款贴息、风险补偿、财政奖励等激励机制,将绿色金融业务开展情况纳入金融机构综合评价、MPA评估、监管评级和风险评估范畴,激励各类金融市场主体支持绿色低碳领域。分批次分层次分步骤推进在杭金融机构环境信息披露制度。(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

(六)探索构建“杭碳”标准体系

58.探索重点产品碳足迹核算。以光伏组件、纺织化纤产品、优质农产品、新能源汽车及零配件、智能安防等为突破口,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方法研究,研究构建碳足迹数据库,探索建立碳标签体系。推动萧山区开展纺织产品碳足迹试点,鼓励龙头企业结合实际建立产品碳足迹管理制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

59.推进绿色低碳认证体系建设。完善交通、家电、教育、医疗、商场超市、宾馆饭店等重点行业(领域)绿色、低碳服务和产品认证标准。探索建筑能效标识制度和建筑碳标签认证体系建设。完善各领域认证标识体系,逐步扩大碳标签和碳标识覆盖范围,有序推进碳标签和碳标识在消费领域的推广应用。丰富碳标签认证制度和产品碳足迹的应用场景,推动核算方法和标准国际互认。[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经信局、市建委、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卫健委]

60.完善绿色低碳城市建设评价标准。推动重点领域制定完善中小学校及幼儿园、养老机构等公共机构运行能耗及碳排放定额标准、绿色数据中心能效、低(零)碳园区、社区等一批低碳评价标准,符合要求的转化为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行业标准。持续放大绿色亚运效应,制定省级地方标准《大型赛事活动绿色低碳运营指南》,推动碳中和亚运会标志性成果制度化。推动钱塘区前进智造园、网易园区开展低(零)碳园区试点,争取形成低(零)碳园区建设评价标准。[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

61.探索推进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探索推进能源、工业、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农业农村等重点领域碳减排标准体系建设。依托余杭区“一键回收”平台,完善居民生活垃圾可回收物碳减排核算方法学及行业碳减排量监管评价体系。依托淳安县浙江森林保护碳汇项目方法学应用试点,积极探索推进森林碳汇标准体系构建。积极支持市公交集团探索开展公共出行领域碳减排方法学研究。探索研究制定生态系统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碳清除标准体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林水局、市经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城管局,市城投集团,余杭区、淳安县政府]

五、开展绿色低碳全民行动

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理念和消费模式,提升全民践行绿色低碳生活理念,增强全市居民低碳环保意识,营造全民减碳的良好氛围。

(一)打造“双碳”科普品牌,加强生态文明宣传教育

62.打造一批“双碳”宣传品牌。结合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全国生态日、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等主题宣传活动,举办“双碳”主题系列展览。发挥好“科普杭州”等新媒体科普平台作用,创新“双碳”科普形式,深化线下宣教基地建设,发挥中国杭州低碳科技馆、杭州气象科普体验馆、杭州植物园等科普研学功能,开启“馆校合作”模式。推动“双碳”进校园,开设“双碳”特色课程。打响“杭州市十大低碳场景”品牌。结合试点标志性工程打造,评审认定一批“双碳”领域杭州市青少年学生第二课堂活动基地。[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据(市乡村振兴局)、市科协、市教育局]

(二)实施“人人+”低碳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

63.打响“人人+”低碳活动品牌。大力推广杭州亚运“人人一千克”、“我为亚运种棵树”、“绿色办公十条”、“人人公益三小时”、临安“人人一千瓦”、低碳村规民约等活动经验,以垃圾分类、绿色出行、植树绿化、光伏利用、餐饮节约、塑料污染治理等为主题,打造“人人+”低碳系列行动。以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等为重点,开展绿色社会单元示范建设,力争到2025年,累计创建绿色家庭600个,创建绿色商场10个或60%以上的大型商场达到创建要求,80%县级以上的党政机关达到节约型机关创建要求。[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建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妇联]

(三)推广绿色产品服务认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消费

64.推进绿色低碳产品或服务认证体系建设。到2025年,新增绿色产品认证企业100家,低碳产品认证企业20家。建立完善节能产品、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推广机制,鼓励居民选用节能灯具和能效等级二级以上的空调、冰箱、热水器等家用电器,鼓励商场、超市等流通企业设置绿色产品销售专区。落实节能环保产品强制、优先采购,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公务用车优先采购新能源汽车,继续制定购买使用新能源汽车优惠政策。探索制定大型活动绿色低碳展演指南,制定发布绿色旅游消费公约或指南,规范引导景区、游客践行绿色旅游消费。(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

(四)加强碳排放信息披露,引导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65.强化企业社会责任。推进能源审计、节能监察等工作,促进用能企业节能管理水平提升。推动重点用能单位“一企一策”研究节能降碳路径。引导督促国有企业履行节能减排社会责任。推动上市公司和发债企业定期公布企业碳排放信息,鼓励在杭企业和上市公司开展碳排放信息披露,发布ESG报告。[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

(五)开展“双碳”专题培训,提升领导干部管理能力

66.加强各级领导干部教育培训。将碳达峰碳中和相关内容列入党校、干部学院等教学计划,鼓励开展以碳达峰为主题的培训考察、课题研究等活动。建立“双碳”领域专家库。[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对口支援局)、市委党校、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文广旅游局、市国资委]

六、实施绿色低碳重大工程

分年度制定重大工程年度实施计划,谋划实施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等七类近百项重大工程,强化试点工作支撑。

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

聚焦工业、建筑、交通、碳汇等重点领域,谋划实施数智赋能提效、节能减碳增效、城乡建设低碳转型、交通领域低碳转型、碳汇开发等五个方面的重大项目,促进先进双碳技术在杭州落地转化应用,推动城市绿色低碳转型。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以新型电网系统、抽水蓄能电站、天然气基础设施和应急调峰设施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能源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强化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促进能源结构低碳化转型。

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工程。

以处理工艺节能改造、废弃物协同处置或资源化利用、能源梯级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环境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重大工程,推进废水、废气、固废等处理设施减污降碳协同。

循环经济发展工程。

依托循环经济“991”行动计划升级版和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重点城市建设,聚焦园区循环化改造、循环链打造、绿岛项目等,谋划实施一批循环经济发展工程,全面提升企业、园区和社会层面资源利用效率。

生态保护修复工程。

围绕“双林城市”建设,谋划实施一批国家储备林、千万亩森林质量精准提升、高陡坡退耕休耕等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提升杭州市域生态碳汇水平,探索生态资源价值实现路径。

绿色能源产业发展工程。

结合市绿色能源产业生态圈建设,谋划实施一批绿色能源产业发展重大工程,推进光伏、风电、储能、节能环保等现有优势产业补链强链,谋划布局氢能、核能、新型储能等新兴能源产业,夯实杭州“双碳”产业基础。

科技创新强基工程。

聚焦“双碳”前沿科技,以技术攻关、载体建设、转化应用为重点,谋划实施一批科技创新强基工程,强化杭州“双碳”技术研发能力,推动全球“双碳”技术杭州转化应用。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完善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机制,建立月调度、季例会、年考核制度。根据工作需要,组建实体化运作工作专班。各区、县(市)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合力推进试点工作。

(二)强化责任落实

制定发布年度工作任务书,明确各区、县(市)及各职能部门责任目标及工作任务。各区、县(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逐一制定重大改革(制度)和十大标志性工程实施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明确工作时间节点。将碳达峰重点工作重要指标纳入美丽杭州建设考核,加大考核权重和力度。开展试点工作年度督察,对未完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区、县(市)及相关职能部门予以通报批评、问责约谈。

(三)强化资金保障

优化完善碳达峰相关专项资金,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支持,整合现有重点领域碳达峰资金,优化调整资金结构,完善涵盖工业、能源、交通、建筑等“6+1”重点领域及公共机构等特定领域碳达峰扶持政策。市县两级财政根据同级党委政府要求落实碳达峰试点工作经费。

(四)加强经验总结

开展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年度白皮书编制工作,及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加强典型案例宣传推广,迭代开展“杭州市十大低碳场景”评选工作,定期总结各区、县(市)碳达峰典型案例,主动推广低碳转型试点经验,讲好杭州故事。

《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一、起草背景

创建碳达峰试点城市是落实市委实施绿色低碳发展攀登行动的重要抓手,经过积极争取,我市于去年11月成功入选了国家首批碳达峰试点城市。为高质量推进试点城市工 作,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市发改委组织强有力的起草团队,对照《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以及1月19日国家发改委环资司视频会议精神,起草形成了《杭州市碳达峰试点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

二、起草过程

在《方案》起草过程中,我们高度重视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将试点城市申报作为我市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引领经济社会绿色低碳转型的中心工作。一是领导重视,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关心碳达峰试点城市争创工作。二是谋划早,2022年中开始谋划启动碳达峰试点城市申报工作,全程跟踪国家推进碳达峰试点城市的时间进度。三是调研深,从去年10月开始,两次组织召开部门座谈会,先后赴市建委、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等主要部门深度对接,并赴白马湖实验室、网易、杭州技术转移转化中心、国网浙江综合能源公司开展调研,深入挖掘我市碳达峰特色亮点。四是谋得实,为高质量起草试点城市方案,专门组建起草编制专班,建立“每周末讨论碰撞、每周中深化迭代”的工作机制。

三、起草主要思路

《方案》起草,我们注重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一是深刻把握试点要求明确创建总体思路。《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明确,开展试点的主要目的是“探索不同资源禀赋和发展基础的城市和园区碳达峰路径,为全国提供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为此,我们在《方案》编制过程中特别注重凝练杭州已探索形成的碳达峰有效路径,并提出了“3+10+7+7”的总体创建思路,即:立足杭州产业轻量型的城市特点,围绕打造数智赋能碳达峰标杆区、科技引领碳达峰样板区、碳达峰制度创新示范区,发挥数智、科技和制度三大优势,开展数智赋能、节能降碳、区县市达峰示范等十项攻坚行动,推进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等七项制度创新,实施七大碳达峰重点工程,持续开展碳达峰路径探索,为其他城市碳达峰工作提供杭州样板。

二是立足自身特色明确试点定位。立足杭州实际,我们提出了杭州碳达峰试点在全国的定位,即打造数智赋能碳达峰标杆区、科技引领碳达峰样板区、碳达峰制度创新示范区。数智赋能碳达峰标杆区建设方面,拟基于城市大脑总体框架,谋划打造“1个能源双碳智慧大脑、N个应用场景”的双碳数智治理体系。科技引领碳达峰样板区建设方面,以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契机,明确了加快打造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双碳科研平台集聚地、双碳成果转化首选地等。碳达峰制度创新示范区建设方面共提出7方面的政策创新安排,其中:结合国家对试点的政策创新要求,提出积极探索碳排放“双控”制度建设等政策创新安排;结合我市碳达峰工作制度优势,提出了深化高碳低效项目管理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等制度创新安排;针对我市碳达峰工作迫切所需,提出了探索城市绿色更新机制、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认证体系、建立绿色金融赋能机制等政策创新安排。

三是聚焦重点明确试点城市重点任务。结合我市重点领域目标任务和各区、县(市)碳达峰特色,在编制《方案》时,提出“一领域一重点、一区县一特色”的编制原则,即在双碳数智赋能、能源低碳转型、节能提高能效、资源循环利用、城乡建设和交通领域绿色低碳发展、碳汇能力提升以及区县市达峰示范等十大攻坚行动中,明确各领域2个以上体现杭州特色、在全国引领示范的试点工作任务,也明确13个区、县(市)碳达峰试点特色工作,不求面面俱到、不写常规性工作。与制度创新类似,这些重点工作大多是需要付出一定努力,但“跳一跳够得着”的工作,也需要相关部门支持和配合。

四是以工程项目保障《方案》落地落实。《国家碳达峰试点建设方案》明确提出“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方面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对符合要求的试点建设项目予以支持,鼓励金融机构综合利用金融工具,对相关绿色低碳项目加大支持力度”。为用足用好国家支持政策,保障《方案》工程化项目化落地,我们梳理提出了7方面重大工程。

四、主要内容

《方案》包括七大部分,指导思想、试点目标、主要任务、科技创新、政策创新、全民行动以及保障措施。

(一)指导思想部分。重点是充分发挥杭州市数字、科技和制度三大优势,探索建筑、交通和居民生活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路径,着力打造成为全国数智赋能碳达峰标杆区、科技引领碳达峰样板区和碳达峰制度创新示范区。

(二)试点目标部分。重点是以碳达峰试点城市建设为抓手,加快建成有利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数智治理体系,建设破解碳达峰碳中和技术瓶颈的科技创新体系,健全保障“双碳”目标实现的政策制度体系,凝练形成一批示范效应突出的碳达峰实践经验,打造“兼顾城市发展、突出创新引领、媲美国际先进”的全国碳达峰试点杭州样板,为全国城市碳达峰作出引领示范。并提出2025和2030年总体目标。

(三)主要任务部分。提出了双碳数智赋能、能源低碳转型、全面节能提效、资源循环利用、制造业绿色低碳发展、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城乡建设低碳转型、交通多侧协同低碳转型、碳汇能力巩固提升以及区县达峰示范行动等10大攻坚任务。

(四)科技创新部分。主要是以争创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为契机,提出打造双碳技术研发策源地、打造双碳科研平台集聚地、打造双碳成果转化首选地、夯实双碳科技人才根基等四方面任务,助力杭州市构建集研发、验证、转化为一体的市场化科技创新体系。

(五)政策创新部分。提出了深化高碳低效项目管理机制、积极探索碳排放“双控”制度建设、探索城市绿色更新机制、探索构建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认证体系、探索建立绿色金融赋能机制、探索建立市场化运行机制等7方面的政策创新。

(六)全民行动部分。提出了打造“双碳”科普品牌、实施“人人+”低碳行动、推广绿色产品服务认证、加强碳排放信息披露、强化干部双碳教育培训等5方面工作。

(七)保障措施部分。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强化政策保障、加强经验总结提出了保障措施,并提出组建常态化工作专班、加大考核权重、制定细化工作方案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