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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王政涛: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 2024-03-07

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访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山西电力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政涛


山西是我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煤炭产量长期位居全国前列,是能源保供的重要力量。从上世纪80年代起,晋电外送份额逐渐扩大,至今已为20余个省市提供可靠电力供应。全国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国网山西电力党委书记、董事长王政涛在接受中能传媒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需要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近年来,山西调整资源型能源结构,打造能源革命排头兵,煤炭大省正在实现输煤输电并重、更加高效环保、绿色低碳的转型发展新态势。


中能传媒:作为资源型大省,山西省如何推动新型能源体系建设?


王政涛:推进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开展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是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赋予山西的重大使命。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认真落实山西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建设任务,立足山西能源资源禀赋,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建设新型能源体系。


一是新型电力系统加速推进。制定新型电力系统90项重点任务清单,打造7个新型示范区,“临汾段村柔性微网”入选全球能源互联网合作组织2023年全球能源电力绿色转型创新案例。


二是绿色转型全面提速。国内首家揭牌“新能源云”运营中心,2023年新能源并网达到4990万千瓦,利用率保持在97%以上,居全国前列。


三是电力资源高效配置。优化省内与省间电力市场衔接机制,晋电外送扩大至二十余个省份,2023年外送电量157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67%。


中能传媒:从建设新型电力系统到建设新型能源体系,面临哪些制约因素?您认为应如何构建新型能源体系?


王政涛:新型电力系统是新型能源体系在电力领域的具体体现,是能源高质量发展的基本路径。目前,面临四方面制约因素是源网荷储多种新业态迅猛发展,电力系统适应性亟待加强。电碳市场、绿电制氢、新型储能、柔性直流、微电网等新业态密集出现,亟需研究出台相关政策机制和技术标准。是煤电和新能源发展规模不匹配,电力保供难度进一步加大。目前山西常规煤电建设滞后,预计2024年至2025年只能投运318万千瓦。在运和已批复新能源装机达到10254万千瓦,远超2025年8000万千瓦的规划目标。新能源出力“靠天吃饭”,顶峰能力不足,省内电力供需平衡的不确定性增加。是分布式新能源规模爆发式增长,系统负担加重调峰困难。分布式新能源建设地点随机性强、建设周期短、并网规模难以预测,无序并网情况突出,导致系统负担加重、调峰困难。是负荷管理机制不健全,电力用户“主人翁”作用未充分发挥。在发、供电能力用尽的情况下,负荷管理措施是维系电力供需平衡、保障电网安全的“关键一招”。山西电网已聚合的可控负荷总量500万千瓦,但调节能力仅60万千瓦,负荷侧电力调节能力不足。


加快打造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构建新型能源体系,需要政府、社会、企业多方协同,源网荷储各环节联合发力。建议:一是加快建设数智化坚强电网。研究制定适应电碳市场、绿电制氢、微电网等新业态的数智化坚强电网相关政策机制和技术标准,支撑源网荷储数碳互动,以技术革命性突破、生产要素创新性配置、产业深度转型升级推动发展新质生产力。二是统筹发展常规电源与新能源。适时调整山西煤电总量控制目标,优先在山西部署大容量清洁煤电机组,发挥煤电容量电价机制作用,加快电源建设,统筹电力与电量、电源与电网、常规电源与新能源,实现电力电量供需时空均衡发展。三是有序建设分布式新能源。单独制定分布式新能源发展规划,建立承载力评估结果公示机制。推动分布式新能源全额上网电量进入电力市场,利用市场调节机制促进消纳。四是持续完善需求响应政策机制。建立市场化需求响应激励机制,引导用户调整用电习惯。出台负荷资源排查和负荷接入的相关支持政策,明确业务范畴和工作职责,压实电力用户负荷管理的主体责任。出台可调节负荷接入新型负荷管理系统的专项支持政策,针对不同用户开展差异化引导,充分发挥节约用电助力保供的作用。


中能传媒:山西省是我国的重要产煤大省,煤矿的开采需要安全稳定的供电。目前山西的煤矿企业还存在哪些用电安全隐患?应如何提升煤矿重要电力用户安全可靠用电水平?


王政涛:截至2023年年底,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经营区内现有煤矿供电用户533户,其中8户属单电源供电,且部分煤矿企业存在用电设施老旧和运维水平参差不齐的情况,存在较大安全隐患。


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是煤矿企业供电标准不一致。2018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出台的《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技术规范》,明确6万吨以上煤矿应采用双电源供电,并配置自备应急电源。2022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联合修订了《煤矿安全规程》,明确对不具备双电源供电条件的煤矿,经安全生产许可证发放部门审查后,也可以采取单电源加自备应急电源的供电方式。个别煤矿本着节约用电成本的目的,采取单电源加自备应急电源的供电方式,不满足国家标准要求。二是煤矿企业自身存在设备老旧、运维力量不足。部分煤矿企业对安全用电重要性认识不足,投入的运维资金和人员不足,设备老、旧、杂和带病运行情况依然存在,同时缺乏专业的运维团队。


为有效提升煤矿等重要用户的用电可靠性,提出两点建议。一是建议修订完善煤矿安全用电的有关标准。修订针对煤矿等重要电力用户的供电标准,确保标准统一、执行一致。出台用户供配电设施建设及运维相关规范,提升用户用电设施配置和运维水平。二是建议加强煤矿企业自有电力设施督查检查。督促煤矿企业严格按照国家标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加强供用电设施运维管理,及时更换老旧设备,消除设备安全隐患,切实提升煤矿企业安全用电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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