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新闻 政策法规 招标采购 技术前沿 行业市场 企业动态 推荐企业 行业会展 项目工程
近日,浙江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做好新能源配储工作 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量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根据《征求意见》,为进一步提高新能源并网电能质量,自2024年1月1日起并网的近海风电、集中式光伏项目,按不低于发电装机容量的10%、时长2小时配置新型储能 ;其中,对于已落实储能自建承诺的项目按实际配置容量、时长折算抵扣,不足部分需另行配置。鼓励存量新能源发电项目按照上述原则配置。
上一篇: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海域使用权立体分层设权的通知
下一篇:浮式液化天然气装置技术领域首个国家标准正式批准发布